读《我的名字叫红》

作者:海岸

 
 

(本文章来自魔胄书院_http://www.holyarmour.net

读这本书,冲着两点:一,作者奥尔罕·帕慕克是200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二,这是一本悬疑小说。很难想像悬疑小说这类畅销书的作品,如何进得诺贝尔奖的大雅之堂,这也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更大的兴趣。当然,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去年的某本《读书》上看到了对这部作品的介绍和评价。

翻开这本小说,没有前言没有后记,甚至连文中的注释都没有,不知是不是算出版社的偷工减料。好在有我前面看过的读书上的那篇文章垫底,对内容大约有些了解。没有想到,这本书的吸引力是渐进式的,开头的几天里,只是每天睡前看一点,忘记了也无妨;越往深里去,竟越来越爱不释手,每天都恨不得立刻看完,却又不敢看得太快而失去了许多线索和乐趣。作者把节奏一步步加快,故事一章章愈发精彩,而其中的描写却丝毫没有失色。看完全书才体会到,恐怕这才是诺奖得主的魅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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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《出版者周刊》评价这本小说是“一个推理谋杀故事,一本哲思小说,一则爱情诗篇”,《读书》上那篇文章则只认为它是“哲思小说”。在我看来,哲思固然是这部作品之所以深刻的原因,但不可否认它的确是以悬疑故事作为载体,而且是构思的相当巧妙的悬疑故事。简而言之,故事以一位画师的谋杀开始,在解决这件迷案的过程中,引出各种各样的伊斯兰传说,塑造了一个个的人物。故事以咖啡馆说书人的口吻叙述,每一个章节都站在不同的人物立场上,以他们的眼光来讲述故事的发展。这种叙述方式相当特别,读者的思路必须时时刻刻跟着作者走,这恐怕也是读者会被牢牢抓住的一个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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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先来说说这故事中的“哲思”吧。在这一点上,我倒是赞成《读书》上那篇文章的观点,就是人本主义与神本主义的对立。伊斯兰教一直严格禁止偶像崇拜,这其实在各种宗教中是很特别也是很先进的,当然这也造成了塔利班在阿富汗灭了巴米扬大佛。所以,当时的书籍插画虽然都是以非常精美的方式制作出来,但画面上的人物动物都必须按“古法” 绘制,决不能掺入任何具像的事物。当苏丹决定制作一本有自己肖像的书籍插画时,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被一位画师所不耻,因而谋害了传出消息的镀金师,后来又杀死了主持这项计划的人。然而在故事最后,这个凶手还是将自己的画像摆在了苏丹画像的位置上,说明,人本主义的诱惑并不那么容易抵制。同时,书中也提出了另一个悖论,如果所有的画都是在以安拉的视角观察世界,那么每个画画的人岂不是都成了神?但是在故事中,作者也借人物的口透露出这样的信息——未来的人们,必然会以写实的视角去观察世界,也就是说,是人的视角而不是神的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借由神的视角观察世界,其实是大大促进了人们的想像力发挥,只是,当这个视角被完全固定下来,甚至表达方式也被固定下来的时候,反而禁锢的人们的能力。就像书中一直在提及的阿拉伯细密画,画师可以画出绿色的天空,蓝色的马,只要解释说这是安拉的视角;但是渐渐的,在禁止个人风格的信条下,画师们便只能以同种技法去描绘各种事物,并把它们描绘的一模一样。对个人风格的限制,与对偶像崇拜的禁止相互关联,久而久之就成了对人们头脑的禁锢。人本与神本的矛盾,是这个故事里最大的冲突。

再说说人物。故事中所有的人都在各自不同的两难境地里挣扎,凶手在维护教条理念和罪行中挣扎,几位有才华的年轻画师在矜持和撇清干系中挣扎,主人公黑在平庸的才能和力图调查复杂的案情中挣扎,美丽的谢库瑞在两个男人之间挣扎,又在聪慧和隐瞒聪慧中挣扎,就连负责苏丹计划的“姨父”和画坊总监奥斯曼大师,也在继承传统画风和接受欧洲画风之间挣扎。黑是线索人物,但是,在我看来,也仅仅是个线索人物而已。作者并没有描写他的才情与抱负,而是把他描绘成一个痴情男子,为了亲情和爱情盘旋于这桩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中。几位画师,橄榄、鸛鸟和蝴蝶,都是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,但各自的品性又各有不同,而且凶手就是其中之一,所以作者在描写他们的时候给与了他们很多相像之处,也在细节上表现着他们的不同。——就好比这个案子的重要线索,最后是来自一匹马的鼻孔。小说中最令人惊讶的人物是谢库瑞,她是姨父的女儿,黑的表妹和心上人。这个女子是推动整个故事的动力,黑因为她而接受了姨父的请求调查谋杀案,最后找到凶手也是因为她找来了死者身上所携的画作。这个女子的聪明,令人瞠目结舌。从一开始,她聪明的躲过被亡夫的弟弟凌辱,回到父亲家中居住开始,她的才能就开始渐渐显露。在她的父亲,也就是姨父被杀后,她又以难以想象的冷静处理了这个事件,并且借此与黑结婚。对黑,她用自己吊着黑的胃口,让黑努力调查姨父的死。只是我没有想的太清楚,谢库瑞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,除了推动情节发展之外。但不管怎么说,这些生活在十六世纪的人们,在这个故事里丝毫没有显得遥远。

最后说说几个象征意义。首先是红。书中只有一章写到红,这一章在整个故事的最中间,题目就叫“我的名字叫红”。红象征着什么呢?激情,热血,真实,生命。这些正是整个故事一直围绕的中心,而其中最重要的,则是真实。究竟什么才是真实,这其实也是小说一直在探讨的问题。究竟人的眼中看到的是真实,还是神的眼中看到的是真实。红的一段热情洋溢的自述,已经给了人们很多的启示。说到这里,其实还有一句被反复提及、甚至被写在页首的一句古兰经的摘录——盲人和非盲人不相等。这句话其实也是在探讨真实。细密大师们以他们超绝的技艺,在他们失明之后依然能够创作出与明眼时同样的作品,这渐渐成了画家们追求的境界,又渐渐衍生为“失明者看到的是神眼中的真实”——其实,这就偏离了真实。作者以古兰经中的这句话不断提醒着书内书外那些陷入教条的人们,真实其实在生活着的人的眼中。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物是马。马,在这个故事中象征着自由意志。在“我是一匹马”一章中,作者借马的口吻提出了很多对经典的质疑,譬如应当如何描绘世界,还有前面那个悖论,如果人去画安拉眼中的事物是否就是把自己也当成了神。而这一段如鲜红的热血般激情澎湃的内容并不孤立,在后文中也还有呼应的地方。最重要的就是三位画师各自在画马的时候的心理活动,那三章每章的最后一句,其实已经暗示了凶手的身份。这三句话分别是这样的:“在画一匹马的时候,我变成了一匹马。”“在画一匹马的时候,我变成了前辈大师。”“在画一匹马的时候,我还是我自己。”开始我觉得那位说还是自己,大约会是凶手,因为他在这里多多少少坚持了些个人风格。后来回想起前面那章的马,我就基本肯定那位变成了马的才是真正的凶手,而结果正如我所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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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里有许多阿拉伯风格的小故事,很有些一千零一夜的味道。作者的旁征博引更是让一些很深奥的问题简化了许多,却没有让思考停滞不前。很久没有看完书想写东西的冲动了,就连阿来的《空山2》也就这样被扔在了一旁,而这本书实在是与众不同。至于那天刚捡起的一本《奇幻世界》,我已经毫无勇气看下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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